甘建科〔2020〕72號
各市州住建局、蘭州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甘肅礦區建委: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改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建人〔2019〕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通知》(建辦人函〔2019〕384號)等文件精神,為規范推進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結合試點情況,對《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原《實施細則》(甘建科〔2019〕343號)同時廢止。
全省未開展試點的金昌市、張掖市、酒泉市、嘉峪關市,以及未開展試點的所有培訓機構,需在新冠疫情結束后兩個月內開展兩批次試點,并分別報試點工作總結。未按要求開展試點并報送總結的市州將暫停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測試工作進行整改,未按要求開展試點并報送總結的培訓機構取消培訓資格。
同時根據住建部和“放管服”工作要求,為減少審核程序、規范管理流程,不再授權省建設職工教育培訓中心開展施工現場專業人員教育培訓相關工作,由我廳科教處負責辦理。
聯系人:張 偉 聯系電話:0931-8929970
附件: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實施細則(修訂版)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3月3日
附件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
職業培訓工作實施細則(修訂版)
為做好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以下簡稱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特制定本細則。
一、培訓管理
(一)培訓內容
1.培訓崗位。土建施工員、裝飾裝修施工員、設備安裝施工員、市政工程施工員、土建質量員、裝飾裝修質量員、設備安裝質量員、市政工程質量員、材料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標準員、構件工藝員、信息管理員、構件質量檢驗員共16個崗位組織職業培訓、測試、發證。
2.培訓教材和測試大綱。我省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推薦使用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建筑與市政工程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培訓教材》,測試采用住建部人事司印發的《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考核評價大綱(試行)》的內容組織。
(二)報名條件
凡年滿18周歲,且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身體健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自愿報名參加:
1.具有土建類本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1年以上從事與本崗位相關工作經歷;
2.具有土建類相關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2年以上從事與本崗位相關工作經歷;
3.具有土建類本專業中職學歷,3年以上從事與本崗位相關工作經歷;
4.具有土建類相關專業中職學歷,4年以上從事與本崗位相關工作經歷;
5.具有非土建類中職及以上學歷,4年以上從事與本崗位相關工作經歷(此條件只能報考材料員、勞務員、資料員);
6.大專院校和職業院校土建類專業應屆畢業生在企業頂崗實習時間計入職業實踐年限,符合要求的畢業生,在自愿的基礎上,可由學校統一組織申請參加相關崗位培訓測試。
(三)培訓組織
1.制定計劃。培訓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每期培訓計劃,內容主要包括培訓計劃名稱、培訓崗位名稱、開始和結束時間、培訓學時和課程詳情等,并登錄住建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http://rcgz.mohurd.gov.cn,以下簡稱培訓管理信息系統)上傳培訓計劃向社會公布。每期培訓開始前10日不得擅自變更、刪除培訓計劃。
2.報名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選擇企業注冊地的培訓機構參加培訓。報名人員需登陸培訓管理信息系統注冊,按系統提示真實完整地填寫基本信息,上傳電子照片,選擇培訓機構和培訓班次進行報名。培訓機構收到報名人員網上報名申請后,需及時組織報名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等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才可接收報名并列入培訓班次。培訓機構需對報名人員的學歷證書留存復印件和電子版(以同一培訓機構同一批次同一崗位為單位,電子版文件名為:姓名+身份證號+批次崗位)。各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同一機構同一批次不低于報名人數10%的比例進行抽查審核。報名人員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培訓機構對報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
3.開展培訓。培訓機構按照公布的培訓計劃,依據統一的職業標準、培訓大綱開展培訓,采取集中面授、網絡學習、自學等方式進行。參訓人員參加集中面授時間不得少于32個學時,其中專業崗位知識不少于22學時。培訓機構完成相應培訓后,方可向當地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測試。
二、測試管理
(一)測試方式。測試實行無紙化網絡在線機考模式,采取閉卷方式組織,在培訓管理信息系統中生成試卷、組織測試,試題類型為單選、多選和判斷題等,測試時間120分鐘,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二)測試申請。培訓機構對參訓人員實施培訓后,在培訓管理信息系統中上傳每名參訓人員培訓結果,并提交測試申請,經市(州)、省分級審核通過后,按規定時間和地點組織測試。達到培訓學時要求完成培訓的參訓人員才能參加測試。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培訓機構測試申請5個工作日內完成測試初審,省住建廳在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完成5個工作日內完成測試復審并在培訓管理信息系統中生成試卷。
(三)考務管理
1.考場要求。測試在培訓機構的標準化機考考場中進行。培訓機構需有正規測試機房,不得租賃網吧。測試期間,培訓機構要確保機考設備和監控系統正常運行,實現全方位無死角全程監控。測試過程中,每個測試機位上的攝像頭隨機抓拍考生照片傳輸到培訓管理信息系統備案,測試全程監控視頻由培訓機構存檔備查,文件名以測試的場次和時間命名。
2.考務組織。培訓機構應認真做好測試具體組織管理工作,具體包括:在測試前檢查考場內機器設置及網絡連接是否運行正常;測試當天每個考場應配備兩名以上監考人員,監考人員在開考前10分鐘宣讀《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機考考場規則》,講解測試管理系統的相關操作事項,指導考生進行機考的相關操作,如遇問題應及時解決;督促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考點參加測試,嚴格遵守考場規則。每批次測試,各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抽調人員對測試進行巡考。
(四)成績確認。采用60分以上合格的方式確定測試合格人員。測試結束后,系統自動生成測試成績。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測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查看測試抓拍照片、巡考監考記錄、調閱考場監控等方式對測試情況審查后進行成績初審,省住建廳在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成績初審完成5個工作日內完成成績復審并生成證書編碼暨《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合格證》。
三、繼續教育
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從取得《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合格證》次年起,每年應依據繼續教育大綱參加不少于32學時的繼續教育,其中專業崗位知識不少于22學時。2年累計不滿64學時或未從事相應崗位工作的人員,應重新參加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學習。繼續教育可采取集中學習培訓、技術培訓、學術交流、“互聯網+培訓”等多種模式。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資源庫中選學的課程計入學時。培訓機構組織的集中學習培訓、技術培訓、學術交流等模式繼續教育,需提前向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備,并留存培訓或交流的簽到表、測試試卷。每批次培訓交流的繼續教育,各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抽調人員進行檢查。
四、證書管理
《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合格證》為電子證書,紙質證書由培訓機構或測試合格人員登陸培訓信息管理系統自行下載、打印。《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合格證》作為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具備相應專業知識水平的證明,在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予以認可。證書上設有二維碼、查詢地址,可在培訓信息管理系統中查詢。
五、資料管理
培訓和測試工作的報名、資格審查、考務管理等全過程實行檔案化管理。培訓機構要對相關的紙制及電子版資料及時進行整理歸檔、分類存放、登記管理。
附件:1.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機考標準化考場設置要求
2.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機考考場規則
3.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違紀處理規定
4.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內容課時參考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