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印發《全省住建領域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大檢查實施方案》的通知
甘建發電[2020]62號
各市州住建局、甘肅礦區建設局,蘭州市水務局、蘭州新區城交局、蘭州新區農林水務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住建部關于建筑市場、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推進全省住建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重點工作落實,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加強市政公用設施運行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國家及我省有關法律法規,省住建廳結合年度工作計劃要求,決定開展全省住建領域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大檢查。請你們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靠實工作責任,細化工作措施,確保本次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附件:全省住建領域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大檢查實施方案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7月1日
附件
全省住建領域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
安全生產大檢查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住建部關于建筑市場、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切實在轉變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堅持企業自查與行業督導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監督檢查與嚴格執法相結合的原則,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進行檢查,進一步落實質量安全責任,促進我省建筑業和市政公用行業持續穩定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全省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大檢查,進一步整治行業亂象,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維護建筑業企業和從業人員合法權益,強化建筑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加強市政公用設施運行安全管理,推進我省住建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重點工作落實,有效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督促各地住建部門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和市政公用企業進一步嚴格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穩步提升全省住建領域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水平。
三、檢查范圍和數量
(一)建筑市場、工程質量安全、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
1.檢查范圍:全省各市州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以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為主,住宅工程以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為重點,公共建筑工程以學校、醫院、商場、辦公樓等為重點;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城市軌道交通、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市政道路、橋梁等為主。受檢工程形象進度應為主體結構施工階段(主體結構出地面但未封頂)。
2.檢查數量:蘭州市抽查不少于10項工程,其中主城區(城關、七里河、安寧、西固)不少于8項,1個下轄縣不少于2項;其它各市州抽查不少于6項工程,其中市州政府所在地區不少于4項,1個下轄縣不少于2項;蘭州新區抽查不少于6項工程;甘肅礦區抽查數量可由檢查組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各市州在建工程有總承包項目的,督查項目中應包含一個工程總承包項目。
(二)市政公用行業安全
全省各市州城市(縣城)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及供水、城燃企業。省級督查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至少隨機抽查1家供水企業和2家城燃企業。根據實際情況督查城市橋梁、供熱管網、設施及排水管網的安全運行和巡查、養護等制度的落實。
四、檢查內容
(一)建筑市場
1.對省住建廳《關于印發全省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建建〔2019〕154號)、《關于貫徹落實住建部、國家發改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推行工程總承包的通知》(甘建建〔2020〕73號)、《關于實行建筑業從業人員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20〕167號)等工作落實及進展情況。
2.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及承包單位是否存在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和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在項目現場到崗執業情況,執業注冊證書是否有效、單位是否繳納社保、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存在掛證行為;項目管理人員是否到崗履職。
3.工程監理單位是否在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項目監理人員是否到崗履職,總監理工程師(注冊監理工程師)到崗執業情況,執業注冊證書是否有效、單位是否繳納社保、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存在掛證行為。
4.實名制管理平臺使用監管情況,項目錄入率和項目更新率情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貫執行情況;工程項目現場是否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是否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
(二)勘察設計
1.檢查當地住建部門開展勘察設計市場、質量檢查情況。
2.檢查當地住建部門城市老舊住宅電梯加裝工作推進情況。
3.檢查試點地區住建部門地震易發區房屋設施加固工程抗震性能普查工作推進情況。
4.抽檢項目的勘察、設計文件中簽字蓋章的項目負責人、專業負責人與施工圖審查合格書中備案人員的一致性,簽署勘察、設計文件的項目負責人與法人授權書和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中項目負責人的一致性。執業注冊證書或執法印章是否有效、單位是否繳納社保、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存在掛證行為。
5.按照國家和我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規范標準及施工圖技術審查要點,對抽檢項目的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執行抗震設防、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開展檢查工作。
6.抽檢項目的勘察設計文件(含施工圖紙、地勘報告、結構設計計算書等)及施工圖審查資料,重點檢查執行強條情況。
7.抽檢項目使用的施工圖是否進行了施工圖審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見。
8.對發現的違反強條問題,審查機構在審查意見中已提出該問題,是否落實整改到加蓋施工圖審查合格章的施工圖上。
(三)工程質量
1.貫徹落實工程質量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情況。
2.施工許可、質量監督手續辦理情況;工程質量監督工作開展情況和監督職責落實情況;開展工程質量監督檢查情況;工程質量事故、質量問題及隱患查處情況等。
3.推進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工作進展情況。
4.受檢工程項目質量保證體系建立情況、工程實體質量情況及受檢項目質量監督情況。重點檢查受檢工程項目質量管理情況、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實體質量情況,必要時可延伸檢查與受檢項目相關的檢測機構及預拌混凝土供應企業質量管理情況。
5.受檢工程項目建設、施工、監理、質量檢測等有關單位及其項目負責人、從業人員落實質量責任,執行工程質量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6.受檢工程項目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工程質量終身責任落實情況,“兩書一牌”制度執行情況。
7.受檢工程項目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落實情況,開展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及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工作推行情況。
8.受檢工程項目管理資料、技術質量保證資料的整理及歸檔情況。
(四)施工安全
1.落實《甘肅省住建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中的主要任務情況。
2.落實省住建廳《加強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業本質安全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甘建質〔2020〕192號)要求,在本地區打造本質安全體系示范性企業情況。
3.運行使用“甘肅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系統”的情況,主要是在監項目使用系統功能模塊的情況。
4.落實省住建廳《關于做好住建領域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甘建發電〔2020〕57號)情況。
5.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落實情況。主要檢查各地住建部門、施工企業貫徹落實省住建廳《甘肅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暫行)》(甘建工〔2015〕172號),開展施工項目、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考評情況。
6.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重點檢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落實、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彩鋼板房夾芯材料耐火等級、明火及焊接作業管理、消防器材設備設施配置、金屬焊接切割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消防應急預案制定情況等。
7.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工作。主要檢查各地住建部門、施工現場各方責任主體貫徹落實省住建廳《甘肅省2020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揚塵防治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甘建質〔2020〕22號),開展施工場地揚塵管控措施情況。
8.職業病防治工作。重點檢查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危害告知、日常檢測監測、定期報告、防護保障和職業健康體檢等制度措施,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使用等情況。
9.危險化學品管理使用情況。重點檢查落實《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廳字〔2020〕3號),開展工地氣瓶、油漆等危險化學品使用過程中安全問題排查整治等情況。
10.工地食堂食品衛生安全情況。重點檢查工地食堂許可證、炊事人員持證上崗、日常管理等情況。
11.視頻監控系統的安裝使用情況。落實關于規模以上建筑工地視頻監控系統的建設、使用情況。
13.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費用提取及使用等落實情況;基坑支護、土方(隧道)開挖、腳手架、模板支撐體系、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及起重吊裝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情況,專項方案編制及實施情況;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情況;工程項目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建筑施工企業及項目應急組織體系建設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議情況,編制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組織應急演練情況,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情況,加強崗位應急培訓情況;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五)市政公用行業安全
1.供水安全
(1)重點檢查城市(縣城)供水主管部門根據地方“三定”,在法規規章建設與貫徹、專項規劃編制、年度建設計劃制定、水質管理與公示、運營監管及考核等環節的職責細化和落實情況。
(2)重點檢查供水企業生產經營場所安全規定執行情況、供水管線安全監測及巡檢巡線情況、水廠設施設備定期檢測檢驗及安全使用執行情況、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健全落實情況、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專業技能培訓情況、消毒設施(氯庫、加氯間、輸氯管道以及防護用具)的檢查維護情況。
(3)檢查供水企業落實使用?;罚ㄏ?、凈化、化驗藥劑)的監管臺賬和應急預案的相關情況。
2.城鎮燃氣
(1)重點檢查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對城燃企業安全生產經營監管職責的落實情況。
(2)重點檢查城燃企業按照法律法規規章開展供氣經營活動的情況,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措施的情況,是否認真貫徹執行燃氣法規制度、安全技術規范、操作規程等情況。
(3)重點檢查城燃企業落實中央、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的行業品種目錄》的工作要求,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管理臺帳的情況;在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和改善安全生產條件,購置完善消防設施,滅火搶修機具等設備的情況;在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健全應急救援搶險專業隊伍,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等方面的情況。
3.市政基礎設施
(1)檢查各市州落實《甘肅省住建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中開展城市公共設施安全專項體檢情況。
(2)檢查各市州市政主管部門落實省住建廳《進一步加強城市市政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實施意見》(甘建城〔2020〕110號)要求,開展城市市政地下管線摸排和風險點、隱患整治等情況和城市地下基礎設施安全管理和信息平臺建設情況。
(3)檢查各地供熱設施、管網安全運行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管網進行維修、更換和升級改造情況;及落實市政排水管網相關建設情況。
(4)對城市橋梁安全巡檢、養護機制建立落實情況。
(5)有關市州城市橋梁防護設施升級改造工作推進情況。
(6)相關城市道路積水點的整治進展情況(尚未完成整治的36處積水點,含住建部公布的21處嚴重易澇點)。
(六)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
1.建筑節能、綠色建筑
(1)各地貫徹落實《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甘肅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情況,2019年以來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政策制定和工作落實情況,包括新建建筑節能、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民用建筑能耗統計、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綠色建筑等。2019年已安排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檢查及處罰情況。
(2)各地能力建設情況。是否有專門機構負責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工作。
(3)各地制度建設情況。管理制度建立及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監管落實情況。
(4)各地任務完成情況。新建建筑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比例,竣工的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5)受檢項目建設、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執行《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綠色建筑施工與驗收規范》等法規、工程建設標準情況。設計文件、施工組織、監理規劃等文件中是否有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專篇,施工過程中有無隨意對建筑節能、綠色建筑相關設計內容進行變更,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落實設計要求情況。2019年以來竣工驗收的項目,按照綠色建筑設計的,是否按照《甘肅省綠色建筑工程竣工驗收表格》進行驗收。
(6)受檢項目建筑節能、綠色建筑管理資料、質量控制資料的整理及歸檔情況,材料質量證明文件及進場復檢報告等。
2.裝配式建筑
各地裝配式建筑推進情況。重點檢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17〕132號)印發以來各地裝配式建筑推進情況,包括政策措施及目標任務情況、項目落實情況、生產產能情況;省級試點城市工作情況等。
(七)消防安全
1.特殊建設工程施工前是否通過消防設計審查。
2.依據施工階段,查看通過消防設計審查的工程項目,執行消防設計審查的情況。
五、時間安排
(一)自查自糾階段:2020年8月10日前。一是各地住建部門督促轄區內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認真全面的開展自查自糾,對排查出來的質量安全隱患,要分類造冊登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實做到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整改情況存檔備查。各縣(區)住建部門要在督促企業、項目自查自糾的同時對本地區在建工程進行全數檢查,市級住建部門對縣(區)住建部門監督項目進行抽查。各地住建部門要將今年發生事故的地區作為重點地區,對發生事故的施工企業、監理企業所施工、監理項目進行重點檢查。二是各級市政主管部門對轄區內市政公用設施安全運行和供水、城燃企業開展全面安全隱患排查,建立隱患整改臺帳,實行銷號制度,將整改工作貫穿于自查自糾的全過程。
各市州住建部門于8月20日前將本地區檢查情況匯總后,書面報送省住建廳質安處。
(二)檢查督導階段:我廳將在7月中旬左右組織檢查組對各市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并對部分在建項目進行抽查。
六、工作要求
檢查組檢查結束后向受檢市州住建部門反饋對工程項目的執法檢查情況,并視情況下發執法建議書。各市州住建部門對項目存在的質量安全隱患必須督促有關責任主體整改到位,按時限要求落實執法建議,并將整改及處理情況書面報告我廳。我廳將根據各市州受檢準備情況和實地督查情況,下發此次大檢查情況通報。對問題突出的地區將函告當地人民政府。對市州提升建筑市場和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好的做法以及質量安全隱患突出的項目將公開宣傳和曝光。
各地住建部門要配合好此次督查工作,在督查組到達時提供所有符合督查要求的項目清單以備抽查。項目清單內應包括工程名稱、地點、結構類型、開工時間、督查時形象進度、參建單位、工程類型(公共建筑、保障房、棚改房、商品住宅等)等內容,并提供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圖審查相關資料(結構計算書、審查意見等)、必要的檢測設備(如回彈儀、鋼筋掃描儀等),配備相應檢測人員;城市(縣城)供水企業和城燃企業名錄。請各市州住建部門分別指定1名同志作為聯絡員,負責聯絡督查有關事宜,并請于7月15日前將聯絡員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報省住建廳質安處。
聯 系 人:張立國
聯系電話:0931-8929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