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施工許可并聯審批及竣工聯合驗收工作的通知
甘建質〔2020〕101號
各市州住建局、礦區建設局、蘭州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
為全面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2019年8月,省住建廳等17個部門聯合印發了《甘肅省工程建設項目并聯審批辦理實施辦法(試行)》《甘肅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聯合驗收實施辦法(試行)》,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兩個階段并聯審批及聯合驗收工作做了相應的規定,文件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但截止目前,仍有部分市州工作推進緩慢,未嚴格執行并聯審批及工程竣工聯合驗收制度。為進一步推進各項工作制度有效落實,提高施工許可審批辦理及竣工聯合驗收工作質量及效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作出的重大決策,施工許可階段并聯審批及工程竣工聯合驗收是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之一。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加強施工許可及工程竣工驗收階段的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關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相關規定及《甘肅省工程建設項目并聯審批辦理實施辦法(試行)》《甘肅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聯合驗收實施辦法(試行)》等各項制度,全面實施施工許可并聯審批及工程竣工聯合驗收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
二、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和工作執行力。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各項政策措施的宣傳,增加社會公眾對改革工作的認同度和參與度,督促各審批部門和轄區內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在辦理施工許可及工程竣工驗收時,嚴格執行并聯審批及竣工聯合驗收的有關規定。各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要熟悉并聯審批及竣工聯合驗收的各項工作流程,在辦理施工許可及對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時,要嚴格按照并聯審批及竣工聯合驗收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加強溝通協調和反饋。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并聯審批及竣工聯合驗收工作推進過程中,應積極加強與各相關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加強與上級部門的溝通和反饋,及時協商解決存在的困難和遇到的問題,積極推動各項改革措施落地。
請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施工許可并聯審批及工程竣工聯合驗收工作總體情況形成書面材料,于4月10前報省住建廳。重點從工作進展情況、制度建立情況、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方面進行說明,內容簡明扼要,數據詳實。
聯系電話:0931-8929759(傳真)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