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開展建設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的通知
各市(州)住建局,蘭州市城管委、嘉峪關市城管執法局,蘭州新區城建交通局,廳機關各有關處室、直屬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我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依法行政水平,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以下簡稱“三項制度”)的全面實施,確保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決定在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查范圍
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城管執法部門,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已辦理完成的行政許可案卷和按一般程序作出并已辦結的行政處罰案件。
二、評查內容
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內容主要包括: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一)行政執法主體是否合法,執法人員是否具有執法資格;(二)認定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三)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準確;(四)執法程序是否合法正當;(五)執行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是否到位;(六)自由裁量權行使、查審分離、收繳分離執行是否到位;(七)行政執法文書使用是否完整、制作是否規范,相關票據使用是否正確;(八)是否依法準確告知救濟程序的途徑和時限;(九)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是否合法有效;(十)依法應當移送的案件是否移送;(十一)立卷、歸檔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應當報告、備案的事項是否及時報備;(十二)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三、評查標準
評查標準按照《甘肅省行政機關行政許可案卷評查標準》和《甘肅省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執行,標準內容請在省住建廳網站(http://zjt.gansu.gov.cn)廳發文件欄目中自行下載。
評查結果按分值評定,滿分為100分,85分以上為優秀,60-85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四、評查方式
此次案卷評查分為自查、抽查和整改三個階段。評查過程中,通過查閱卷宗、座談討論、調查核實、集中評議等方式,對案件辦理程序、事實認定、執法依據等進行評查。
(一)自查階段(5月13日—6月10日)
各單位對照案卷評查的內容、標準及賦分情況,逐項逐卷進行自評自查。省住建廳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相關處室、單位自行組織自查;各市(州)住建局組織本單位及其縣區住建局的自查工作,加掛城管執法局牌子的單位應當包含其城管執法相關案卷;蘭州市城管委和嘉峪關市城管執法局組織本單位及其縣區城管執法部門的自查。
各單位自查后,形成《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案卷目錄》(樣表見附件1、2)并填寫《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統計表》(附件3),于6月10日前報至省住建廳。
聯系人:任佳麗 0931-8121353(兼傳真)
陳正龍 0931-8929744
(二)抽查階段(6月11日—6月30日)
省住建廳成立案卷評查工作組,對全省各市州和部分縣區的建設行政執法案卷進行隨機抽查。抽查數量比例根據執法案卷總數確定。
(三)整改階段(7月1日-7月20日)
省住建廳將對案卷評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各單位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糾查、限期整改。整改內容作為下一次案卷評查重點,對整改問題再次出現的,按照評查標準雙倍扣分。
五、結果運用
評查結束后,省住建廳對評查結果以通報的形式向全省住建系統公布,并抄送省司法廳。對組織有力,執法規范、案卷制作標準、成績優秀的單位予以通報表揚,評比優秀的案卷作為示范案卷,在全省系統內進行推廣;對案卷評查中發現問題較多的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對在評查工作中組織不力,敷衍了事,弄虛作假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抄送當地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是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重要措施,是《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的重要內容。全省住建系統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領導,落實“一把手”責任制,將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作為促進法治政府建設和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重要工作來抓。
(二)嚴密組織,精心準備。按照這次全省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要求,各單位要認真組織,抓好落實。各市州住建部門和城管執法部門要負責組織好本地區所屬縣區對應各單位的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切實做到嚴密組織,精心準備,確保全省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順利開展。
(三)實事求是,總結完善。各地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實踐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省廳法規處反饋。對各地在開展案卷評查過程中好的經驗、好的做法將及時進行總結推廣,以此推動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執法規范化、標準化建設。
附件:
1.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案卷目錄(行政許可)
2.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案卷目錄(行政處罰)
3.甘肅省住建系統行政執法案卷自查情況統計表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