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服〔2020〕180號
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蘭州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礦區建設局:
為加快推進我省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規范全省建筑市場秩序,營造公平有序、誠信守法的市場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甘肅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18〕142號)、《建筑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建市〔2017〕241號)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我廳制定了《甘肅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甘肅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試行)》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4月30日